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湖北省钟祥市长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采矿权处置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诉。
联系人:高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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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钟祥市长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采矿权处置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