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为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在钟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ngxiang.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钟祥市阳春大街38号,邮编:431900,联系电话:0724-4230200)。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对照钟祥市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公开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以主动公开为重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充分利用钟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上钟祥、在线钟祥、“钟祥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及时、真实地公开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完成情况,力促各项工作部署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
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不断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我局并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我局按照局党组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政策法规股具体落实的工作思路,成立了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保障措施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安排专人加大了督网力度,做好日常监测。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情况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多重审核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层层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完善制度,加强建设。严格执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通过钟祥市政府网和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共发布信息116条。其中钟祥市政务网公开城管部门权力清单83项;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域网站,公开城管系统各单位部门动态信息3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 | ||
行政强制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不够及时;二是公开事项较多,工作动态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上年度问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制度保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任务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保障各渠道、平台信息更新发布的时效性。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3、本年度存在问题。总结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参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人员的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内容创新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化;
4、改进计划。针对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三项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培训学习,利用各项培训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作为培训要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创新,坚持创新思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美丽街区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多形式、多角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与群众互动,更好地服务钟祥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2021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相关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2.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的情况: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3.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保证湖北政务服务网动态及时调整更新,事项梳理认领完成率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做好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联通、事项认领和数据报送工作,通过加强事后监管,及时准确的将城市管理投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信息的数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