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
3、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校车准驾驶资质的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8、校车运行时间及线路。
9、校车保险单(交强险、三责、承运人险)
10、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1、校车运行方案。
12、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状。
13、随车照管员安全责任状。
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15、机动车安全及时检验表(人工检验)。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将进行办理校车标牌的第一步:
第一步:车辆外观检测。向车辆车管所提出预约,然后组织校车前往车管所进行外观检测。检测合格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一页第一栏签字盖章。
第二步:驾驶人审核。车辆车管所工作人员对办理校车标牌的驾驶员审核结果,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一页第二栏签字盖章。
第三步:车管所审核意见。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集中拿到车管所领导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一页第三栏签字盖章。
第四步:车辆辖区中队或辖区派出所审核。按车辆行驶线路将材料递交到属于各辖区中队或派出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一页第四栏签字盖章。
第五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将材料集中一起递交到由分管交通大队长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二页第一栏签字盖章签字。
第六步: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意见。将材料集中一起递交到由交通运输管理局分管车辆技术检验部门领导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二页第二栏签字盖章。
第七步:教育部门审核意见。将材料集中一起递交到由教育局分管校车领导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二页第三栏签字盖章。
第八步:人民政府意见。以上部门盖章后由教育局校车办负责将校车许可表送到市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由分管教育市长在“校车使用许可审核表”第二页最后一栏签字盖章。
第九步:标牌录入。校车公司委托经办人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村料递交到车管所大厅前台,找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办理校车标牌。
第十步:标牌领取。车管所系统录入后2-3个工作日,校车公司经办人领取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