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局档案中心档案托管人员王安民等15人,因其本人向荆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非因工伤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王安民等1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于2024年3月6日前拨打钟祥市人社档案中心电话0724-6906989反映。公示名单见附件。
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关于王安民等1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现有我局档案中心档案托管人员王安民等15人,因其本人向荆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非因工伤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王安民等1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于2024年3月6日前拨打钟祥市人社档案中心电话0724-6906989反映。公示名单见附件。
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