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季学期核准认定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之前。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三、补助标准
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1500元/学期/人。
四、认定程序
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继续采用入户核准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初步摸排。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根据去年秋季已补名单和后期国家反馈的学生数据为参考,对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所有脱贫户、监测户,逐户逐人进行全覆盖摸排,开展认定工作。
(二)入户认定。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入户开展认定工作,认定结束后报乡镇汇总。对符合受助的对象,根据其就读学校开具当期的《学籍就读证明》(附件1),填写《在校确认书》(附件2);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未在校确认书》(附件3);根据认定情况填写《村级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名册》(附件4)。
(三)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对各村报送的数据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填写《镇级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名册》(附件5)。审核中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审核所报对象是否是已录入系统的脱贫户、监测户;二是享受对象是否具有当期(2024年春季)的学籍证明,在校就读确认书是否规范填写;三是对国家反馈的学生数据和已享受2023年秋季学期的对象中,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享受当期补贴的对象,是否规范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四)市级审定。《镇级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名册》(附件5)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
(五)公示公告。5月25日前,审定名单由市、乡、村三级同步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取远近景拍照存档,接受社会监督。
(六)拨付兑现。公示期结束后,5月31日前将受助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附件:1.学籍就读证明
2.在校确认书
3.未在校确认书
4.村级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名册
5.镇级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名册
钟祥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学年 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式样)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乡(镇、街道)村人,现在我校(院)年级专业学习,学历层次全日制(请选择A.中职〈中专〉;B.高职〈大专〉),学籍号,该生本学期(请选择A.在校就读;B.实习),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学校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此证明由学生拍照后传户籍地所在村驻村工作队或将原件交户籍地村委会。涂改、复印、无学校盖章和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的无效。
附件2: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式样)
兹确认,性别,身份证号,系钟祥市乡镇(街道)村建档立卡(请选择A.脱贫户; B.监测户)学生,根据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数据核实,该生本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继续在学校(请选择A.就读; B.实习),学历层次(请选择A.中职〈中专〉; B.高职〈大专〉),学号,符合继续享受政策扶持条件。
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乡、村各留存壹份。由入户核实人员和户主共同签字确认,并对本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驻村工作队长签名: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3:
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式样)
兹确认,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乡(镇、街道)村建档立卡(请选择A.脱贫户; B.监测户)学生,根据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数据核实,该生本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因(请选择A.辍学; B.退学; C.休学;D.参军;E:未在校;F:放弃入学资格;G:保留学籍;H:其他)未继续在该校就读。
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乡、村各留存壹份。由入户核实人员和户主共同签字确认,并对本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驻村工作队长签字: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pdf